Sunday, October 17, 2010

马华除了会U-Turn,还会当“帮凶”的角色

马华副总会长兼財政部副部長林祥才,在周五财政预算案当天指政府不必就5年不起大道过路费之事赔偿给大道特许经营公司。昨天,林祥才U-Turn的说,等待公积金局收购大道公司作出调整后,才能确定赔偿数额。他还指出,公积金局是政府旗下的相关公司,因此就算须要针对当初合約內容作出赔偿,就算赔也赔不多。。。。

若根据2006年至2009年中央政府赔偿给大道公司作为计算标准,政府或须就5年不起过路费,而赔偿超过40亿令吉给大道公司。。。羊毛总不可能长在牛身上,最终由谁来负担这笔费用,大家心知肚明!

马华除了会U-Turn,就是当 “帮凶” 的角色,明知大道特许经营合约不公正,还不是照样支持政府的决定。如今,林祥才还说“鸟话”,什么叫《就算赔也赔不多》?

大道公司已回本,同时也赚取足够盈利,政府应让大道国有化,以真正造福人民,这才是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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